2008/11/11

[att], [att=val], [att~=val], [att|=val], [att^=val], [att$=val], [att*=val]

att | att=val | att~=val | att|=val | att^=val | att$=val | att*=val

針對元素的 屬性,符合指定的條件時,設計特別的風格。

IE6 無此項;IE8, Firefox3.0, Safari, Chrome 都成功。

[att]

當元素有設定屬性 att 時,會採用此設計的風格。

  • 例中第二句用了 TITLE 屬性,所以採用了設計的風格,用紅色。
[att=val]

元素有設定屬性 att,而且其值等於 val,會採用此設計的風格。

[att~=val]

元素有設定屬性 att,其中存有一串字詞(words),字詞間用空白分開。此串字詞中含有,完全符合 val 的字詞,則會採用此設計的風格。

  • 例中第二句的 TITLE 屬性,其字串含有”儒家”,所以採用了設計的風格,用紅色。
[att|=val]

元素有設定屬性 att,其中存有一串字詞(words),字詞間用空白分開,每個字詞用 - 分為字首與字尾。此串字詞中含有,以 val 為首的字詞,則會採用此設計的風格。

  • 例中第二句的 TITLE 屬性,其字串含有”a”為首的字詞,所以採用了設計的風格,用紅色。
[att^=val]

元素有設定屬性 att 存有一字串,此字串以 val 為首,則會採用此設計的風格。

[att$=val]

元素有設定屬性 att 存有一字串,此字串以 val 為尾,則會採用此設計的風格。

[att*=val]

元素有設定屬性 att 存有一字串,此字串含有 val 子字串至少一次,則會採用此設計的風格。

:HOVER, :ACTIVE 的應用。使用時要注意,在 IE6 中 :HOVER, :ACTIVE 只能用在 ANCHOR 元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