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上為 準類別(Pseudo-classes)的子型態準類別。主要用在控制子元素的展現風格。另外有一組 子元素準類別 也是控制子元素的風格。
父元素的子元素清單中,第一個有此型態的子元素,會應用此設計的風格。
- IE6, Firefox3.0 無此項;Safari, Chrome 都成功。
父元素的子元素清單中,最後一個有此型態的子元素,會應用此設計的風格。
- IE6, Firefox3.0 無此項;Safari, Chrome 都成功。
父元素的子元素清單中,由前算起的固定間隔有此型態的子元素,會應用此設計的風格。其語法是:
元素:nth-OF-TYPE(a*n + b) { 風格區塊 }
上述的意思是:由前算起第 b 個同形態的子元素,及每隔 a 個同形態的子元素,都是被選取的子元素。a, b 須是整數。第一個同形態的子元素的指標是 1。如果 a 是負值,則由第 b 個同形態的子元素起向前算。
也可以使用 :nth-OF-TYPE(even) 選取偶數同形態的子元素;或 :nth-OF-TYPE(odd) 選取奇數同形態的子元素。:nth-OF-TYPE(0*n + 1) 與 :nth-OF-TYPE(1) 等同於 :first-OF-TYPE。
- IE6, Firefox3.0, Safari, Chrome 無此項。
指定的元素為父元素由後算起固定間隔有此型態的子元素時,會應用此設計的風格。其語法是:
元素:nth-last-OF-TYPE(a*n + b) { 風格區塊 }
上述的意思是:由後算起第 b 個同形態的子元素起,及每隔 a 個同形態的子元素,都是被選取的子元素。a, b 須是整數。最後一個同形態的子元素的指標是 1。如果 a 是負值,則向後算。
也可以使用 :nth-last-OF-TYPE(even) 選取偶數同形態的子元素;或 :nth-last-OF-TYPE(odd) 選取奇數同形態的子元素。:nth-last-OF-TYPE(0*n + 1) 與 :nth-last-OF-TYPE(1) 等同於 :last-OF-TYPE。
- IE6, Firefox3.0, Safari, Chrome 無此項。
父元素的子元素清單中,唯一有此型態的子元素,會應用此設計的風格。
- IE6, Firefox3.0 無此項;Safari, Chrome 都成功。